关于公开遴选南澳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2022-07-05 15:39 来源:本网发布机构:本网 【字体: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2〕72号)和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制订《2022年汕头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汕农农函〔2022〕302号)文件要求,以培育质量效果提升为关键,以选育用一体化培育为路径,培训与教育并举,引进培育与就地培育并重,加快培育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县对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公开遴选,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及要求:南澳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69人。培育经费标准为2900元/人,要求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个学时),分三个模块实施: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第三模块为能力拓展课教学。具体培育工作按照《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中有关要求实施。

  二、申报条件:

  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提交材料。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愿申报承担南澳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保障措施等)和培训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4份)邮寄或送达至汕头市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乡村振兴股(经管股)参加遴选。联系地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65号。

  (二)专家评审。南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提供的材料送汕头市农业农村局,由其在市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择优选用,选中的培训机构按规定支付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评审费。

  (三)公示备案。南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2年南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结果公布后,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求15天内派人与我局对接,细化培训方案,并签订合同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省、市备案。

  联系人:黄龚麒   联系电话:0754-86816297    15817****86    

  


                                           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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