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澳县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南扶〔2017〕6号
关于印发《南澳县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
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镇(管委)、村,上级驻南澳单位,县直单位:
根据《广东省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粤扶组〔2017〕2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拟订了《南澳县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县扶贫办反馈。
南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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