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南澳县后宅镇人民政府:
2026年上级下达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2万元。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计划的批复》(南府办函〔2026〕125号)文件批复精神,对此次下达资金进行分配,安排西山农村排灌沟渠修缮6万元,光明村排灌沟渠修缮项目6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认真对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此次安排项目实际情况,填报《2026年项目绩效目标表》,同步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盖章版原件报送至县财政局农业股。
二、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严格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支出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2026-06-24 17:02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