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时期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核查方法和确认程序
<2018-03-29 16:37 来源:汕头市南澳县农业局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农业局 【字体:

一、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

当前,全国以及我省对贫困对象的认定最关键的指标是收入指标,也就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我省是以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2014年不变价)作为相对贫困人口的认定标准,以全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000元(2014年不变价)、相对贫困人口占全村户籍人口5%作为相对贫困村的认定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转移性支出。

其中,收入指标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净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类。

1.工资性收入:是指从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也指是农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如农户确实无法提供或不愿提供外出务工人员具体的工资收入,可按外出务工人员从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参考指标。

2.生产经营性收入:是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分为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工业、建筑业以及第三产业。

  除了农户提供的数据、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在计算农产品收入时,可参考农产品产量和销售价格。计算第三产业收入时,如小商店的经菅收入,可参考营业额和利润率。

3.财产性净收入(也称资产性收入):是指通过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净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所获得的净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4.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计划生育补贴、低保金、养老保险金、政策性生产补贴。除以上各类补贴外,还包括政府、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转移的退休金、社会救济和补助、救灾款、经常性捐赠和赔偿等;住户之间的赡养收入、经常性捐赠和赔偿以及农村地区(村委会)在外(含国外)工作的本住户非常住成员寄回带回的收入等。

支出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两类。

1.生产经营性支出:指农户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包括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税金和上交承包费用等。

2.转移性支出:是指农户对国家、单位、住户或个人的经常性或义务性转移支付。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经常性捐赠和赔偿支出以及其他经常转移支出(指除缴纳的税款、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外的其他经常性支出,包括各类罚款、政府部门向农民提供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从建档立卡工作实际看,以收入作为贫困户的唯一识别标准不一定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农户的生活状况和水平,在识别扶贫对象时,除了要计算收入标准外,还应当考虑支出的因素,尤其是农户的吃、穿、住以及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问题。比如,一些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可能达到或略超过4000元,但因家庭人口中有重病或小孩读书等因素,开支较大,造成生活长期贫困,这些人口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等程序后,可纳入贫困帮扶对象。

二、相对贫困人口入户核查方法

核查相对贫困人口,最根本的是要准确核查其具体的收支情况,要通过上门入户,向农户详细了解家庭收入支出的情况,进行比对核查,筛选过滤,去虚存实,去伪存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在实际工作中,除了认真与农民核对收支情况外,还可通过“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的方法进行把握。

“四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

看房要注意分辨是否是唯一住房?是否是危房、泥砖房?看人均住房面积,看房屋的装修、摆设。

“五优先”即:五保户和低保户优先、无房户和危房户优先、重大疾病和残疾户优先、因病返贫和因灾返贫户优先、因教和因老致贫户优先。

“六进”即: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要进;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孤寡农户和单亲家庭要进;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要进;四是家庭人口有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的农户要进;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要进;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要进。

“七不进”即:一是近三年内新建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或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进;二是子女有赡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农户不能进;三是家庭拥有小汽车或大型农机具的农户不能进;四是直系亲属有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的农户不能进;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不能进;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不能进;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打牌赌博导致贫困的农户不能进。

一些农户可能近年建了新房,但建房后可能因灾因病因残等突发因素,收入减少,负债沉重,生活重返贫困,经村民代表大会评议通过等程序后,可纳入贫困帮扶对象。

“四看”、“五优先”、“六进”、“七不进”可更直观地反映农村家庭的真实的生活状态(更不易造假),这也是各地多年来扶贫开发工作总结出来的实战经验。

对贫困人口的核查必须做到“二个全覆盖”:一是对相对贫困户的摸查要做到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逐户登门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二是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基本信息收集要全覆盖。要严格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676号)要求,逐项逐条,认真调查、核实、填报《贫困村基本情况表》和《贫困户基本情况表》。

三、相对贫困人口的确认

相对贫困人口的确认,必须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村民申请、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程序,不得合并步骤,不得简化程序,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纂改数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监督。可参考如下步骤进行确认工作:

第一步:在行政村内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宣讲有关扶贫政策、贫困户认定标准和程序,发出公开信,发放《贫困户申请表格》,由村民提出申请,在此基础上,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由村民代表评议本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贫困户候选人。

第二步: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组成核查小组,逐户上门入户,对经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村民代表评出的贫困户候选人和其他申请人进行核查,核清农户家庭资产、收入支出等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由农户本人、村委干部、调查人员签名确认。

第三步:核查工作结束后,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召开行政村村民代表大会,公布核查结果。并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本标准,以核查情况为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家庭生活等情况,由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初步对象,评议出相对贫困户公示名单。

第四步: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在农户申请表出具初审意见,造册汇总后报所在镇政府审核。镇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相对贫困户情况进行核查,在农户申请表上加具审查意见,并以村为单位按有劳动能力农户、没有劳动能力农户进行分类造册统计上报所在县扶贫办。县扶贫办在政府网站和镇村进行公告,并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核查组对各镇报送的相对贫困农户和人口数量真实性进行核查,将核查结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最终名单。

四、相对贫困户的建档立卡和信息录入

相对贫困户名单最终认定后,要按照《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676号)要求,逐户建档立卡,录入电脑,长期公示。

一是要做好被帮扶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工作,要认真调查、核实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情况的基础上、逐项逐条认真填报《贫困村基本情况表》和《贫困户基本情况表》,做到户有卡、村有册,建立动态档案,反映真实情况。

二是被帮扶的贫困户、帮扶干部要建立统一的《帮扶记录卡》台账,帮扶干部个人的帮扶情况及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在《帮扶记录卡》上,就是帮了贫困户什么,有什么效果,要贫困户村负责人、贫困户和驻村工作队签名确认,这些都要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信息档案,通过扶贫信息网络实现省、市、县联网管理,作为检查考核评价帮扶工作的重要依据。在建档立卡电脑录入时,一定要按照省的要求把贫困户相关的信息录入录齐,有遗漏缺失的一定要及时补上。这次的建档立卡,电脑录入的信息较多,这是要与国扶办的数据对接。这也是为方便对贫困户分类、致贫原因的分析,也是为对贫困户实施“一户一法”精准扶贫提供依据。

四是要在精准识贫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对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列入社会保障解决贫困问题,对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列入扶贫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奔康。

五是相对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在三年脱贫攻坚期间,如果有农户因学因病因伤因灾因故等因素造成新的贫困,经相关程序认定后,可纳入贫困对象给予扶持。对通过帮扶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施有序退出,省正在制定相关的退出办法。贫困户的确认或退出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省扶贫办统一制定《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村帮扶记录簿》,村、户帮扶记录簿由贫困村所在县(市、区)按照省的样式统一印制,分发到各驻村工作队和驻镇工作组。其中,《贫困村帮扶记录簿》一式2本,分别由帮扶干部、贫困村持有;《贫困户帮扶记录簿》一式3本,分别由驻村工作队或驻镇工作组、贫困户所在的村委会、贫困户持有。

认真做好填报数据审核工作。对录入广东扶贫信息系统的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数据信息由贫困村所在镇负责审核。镇审核后,属于珠三角帮扶的,由贫困村所在地县、市扶贫部门和珠三角有关市扶贫部门(或工作组)共同复核后上传到省;属于贫困村所在地帮扶和省直、中直驻粤单位帮扶的,由所在地县、市扶贫部门复核后上传到省;属于分散相对贫困户的,由所在地县、市扶贫部门复核后上传到省。广东扶贫信息系统登录地址:http://14.215.124.67:83/s,各帮扶单位登录账号密码请向当地县扶贫办获取。

要妥善保管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资料。对村、户的调查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议除了文字、表格反映的情况外,最好拍摄一些照片、视频资料进行保存,更直观、真实、生动地反映帮前、帮扶过程、帮扶贫后的变化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相对贫困村、相对贫困户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各扶贫工作队务必按照省的工作要求,安排工作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基本信息的录入工作。镇、村要安排工作人员参与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各级扶贫部门要做好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指导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帮扶单位开展情况。省扶贫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抽查贫困村、户建档立卡等有关情况。

五、抓紧制定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的帮扶规划

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小丹省长明确指出,要在全面准确掌握贫困人口规模、分布以及贫困程度、收入来源、致贫原因基础上,按照“五个一批”精准施策的要求,扶贫对象进行科学分类,因村而异,因户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通过实施产业扶贫、加大培训和转移就业力度等,促进贫困人口加快增收;对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的人口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要重点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稳定脱贫;对贫困村,要通过促进集体资产增值收益、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等,提高村集体收入,加快整体脱贫。

省委、省政府制定《实施意见》中,提出要通过实施产业发展扶贫工程、劳动力就业扶贫工程、社会保障扶贫工程、教育文化扶贫工程、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扶贫工程、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人居环境改善扶贫工程等八大工程,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提出系列的政策支撑: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确保政府资金投入与脱贫攻坚责任相适应,各级财政对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按人均2万元安排财政扶贫投入,所需资金由省、对口帮扶市、贫困人口属地市按631的比例共同分担。需要指出的是,扶贫资金的安排是由县统筹使用,不是直接发到贫困户个人的。资金主要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包括扶持就业、发展特色产业、增强创收能力、资产收益扶持、扶贫贷款贴息及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适当增加基层网点和下放业务权限,创新扶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三是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四是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五是探索建立资产收益扶持机制。六是重点支持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

要紧紧围绕相对贫困村、相贫困户的脱贫目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通过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深入了解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需求,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分类制订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扶贫对象精细化管理,扶贫资源精确化配置,扶贫对象精准化扶持,实现精准脱贫。

在实际工作中,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贫困人口与扶贫对象的概念。贫困人口包括了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和无劳动力的贫困户,要在精准识贫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进行分类,对没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五保户列入社会保障解决贫困问题,对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列入扶贫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脱贫奔康。其次,在对扶贫对象帮扶时,要根据扶贫对象的致贫因素进行分析,“一户一法”,分类指导,分类帮扶,帮扶措施更有针对性更具实效。比如:劳动力充裕,但土地资源不足的可以通过培训帮助转移就业增加收入,实现就业一个,脱贫一户;有劳动力有土地资源,但缺乏生产启动资金的,可以通过金融扶持解决,比如一些要搞农村旅游农家乐的,启动资金需要是比较大,可通过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扶持;有劳动力但比较弱的,半劳力的,可以通过发展劳动强度较少的项目,如手工业,养殖业等进行扶持;劳动力不足的,可以探索资产性收益的扶持模式。这里只是举一些例子,实际的扶持方式方法要根据农户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就是反复强调的“一户一法”,也可“一户几法”综合扶持,也可“几户一法、整村一法”,发展规模经营。总之,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法,选择最合适、能发挥最大扶持效果的扶持措施。三是要充分调动贫困户自身的积极性。通过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和有关规定,教育和引导贫困农户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和主动性,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树立通过自主创业,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摆脱贫困的信心。一些村级的公益性项目,可能还会涉及非贫困户的利益,也需要村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相对贫困村、贫困户的三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七月底前完成,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市、县、镇都要制定三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镇级的三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县的三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市三年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省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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