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扶办〔2018〕36号 关于下达2018年县级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2018-12-10 15:18 来源: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发布机构: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扶贫办) 【字体:

关于下达2018年县级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二批)计划的通知

各镇(管委)、相对贫困村,市帮扶单位:
     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6)13号)和我县当前建档立卡有劳动能力贫困人数,结合各镇(管委)和各相对贫困村项目进度,现将2018年县级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第二批)安排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教育和医疗保障等,贫困人口所在镇(管委)和相对贫困村按规定具体使用和管理上级下拨的扶贫开发资金,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具体组织申报和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尽早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效益,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二、此项资金按规定分配给分散贫困人口的资金拨付到镇(管委),给相对贫困村的资金拨付到村。
三、市帮扶单位驻镇(管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全程参与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四、各帮扶单位、各镇(管委)要切实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的开展,并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及时录入省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平台。

附件:2018年县级财政支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
(第二批)安排表。


南澳县扶贫办                   南澳县财政局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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