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澳县全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2022-01-10 10:29 来源:汕头市南澳县质监局发布机构:汕头市南澳县质监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市场整治力度,同时结合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细则要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县食安办加强2021年度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全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思路,持续推进工作。

我办加强组织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参照上级工作方案,制定了《南澳县2021年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南食安办〔2021〕5号),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全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同时县食安办在节假日节前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二、突出重点问题,强化隐患排查

以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以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农家乐等为重点业态,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检查和抽检,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研究制定问题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三、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培训,提升餐饮服务人员安全意识。为使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长期有效,县市监局向全县餐饮服务人员宣传食品安全重要性,并要求全县餐饮服务人员下载使用“食安快线”app,参加线上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食品安全考核,全年共完成528家餐饮服务单位。

      (二)加强检查,保证食品安全。县市监局与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市场执法监督大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加强质量管控。重点以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农贸市场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采购食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时,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的合格证明材料,查验猪肉及肉制品“两证一报告”,留存购货记录,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998人次,检查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单位9家,农村地区食品经营流通单位252家,食品经营餐饮单位238家,农贸市场4家,其中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5次,约谈1次;监督抽检农村地区食品总数381批次,其中不合格数5批次,合格率98.7%;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7件,查出食品违法案件4件,案值268万元,罚没0.60355万元;检查食品广告38条次,户外广告101条次。县公安局行动开展一来,共出动警力156人次,积极于县各职能部门开展执法工作4次。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行动开展以来,对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基地、农资经营门店开展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59人次,检查主体26家次,重点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记录台账建立情况、安全休药期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国家禁限用及假劣农药兽药渔药、生猪屠宰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建立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各种活动,以《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宣传内容,对广大群众、食品从业人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为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食品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加大对摊点商贩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主动配合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的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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