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量标准考核、计量授权 收费项目的公示
根据《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 南澳县财政局转发关于停止核发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及综合年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发改〔2017〕6号)的要求,我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计量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74号)原于2015年办理的关于计量标准考核费和计量授权考核费的收费许可证原件已送县发改局办理核销手续,收费项目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6〕4190号)对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特此说明。
南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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