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清香一户放弃住房租赁补贴申请的公示
根据《南澳县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的文件要求,经审核,《符合2022年度南澳县城镇公租房住房和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家庭名单》(第一批)云澳镇陈清香(身份证:440523********0245)一户其本人通过借住亲戚房子解决住房问题,现自愿放弃2022年南澳县城镇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现进行公示。
南澳县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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