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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旅游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汕头市旅行社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解读
  • 2018-05-14 08:55
  • 来源: 汕头市旅游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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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日,由汕头市旅游局和汕头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汕头市旅行社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汕旅〔2013〕12号)开始施行。该《办法》实施以来,有效激励和推动了旅行社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引进外地游客入汕、开拓“汕头游”客源市场,促进了汕头市旅游经济的健康发展。《办法》实施五年来,全市旅游接待总人数和旅游总收入逐年增长,旅游接待总人数由1884.94万人次增长至3275.7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由147.01亿元增长至445.34亿元。

由于该《办法》有效期至2018年3月31日终止,为继续扶持奖励旅行社,促进全市旅游发展,汕头市旅游局联合市财政局重新制定《汕头市旅游局 汕头市财政局旅行社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实施办法》。新《办法》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止。新《办法》的实施,将继续为鼓励旅行社开拓“汕头游”客源市场,扶持本地旅行社做强做大,繁荣我市旅游经济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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