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随着我县渔港经济区建设逐步加快,渔港情况已与原港章、港界图的规定情况产生变化。为进一步明确渔港范围,加强我县渔港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渔民、企业等各相关单位的权责,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衔接,增强渔港建设、管理执法的可操作,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并形成《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管理章程》(下称《管理章程》)。《管理章程》于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参考文件名称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4.《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5. 《关于加快建章立制 保障渔业生产空间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1229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章程》共包括八方面内容。一是总则,该部分明确港章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及各部门职责分工;二是渔港概况,该部分介绍了云澳中心渔港的基本概况;三是渔港经营,该部分明确了渔港经营服务主体需遵守相关法规及其他要求;四是渔港安全管理,该部分明确了各类主体安全责任,涵盖防台风、应急、消防、明火等多方面安全责任要求;五是渔港环境,该部分明确了渔港范围内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渔港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六是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管理,该部分明确了渔业船舶进出渔港相关管理规定;七是交通事故,该部分明确了渔港水域内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及海上遇险相关处理办法;八是附则,该部分是对《管理章程》做补充说明并规定实施年限。
《管理章程》有2项附件,为云澳中心渔港港界图和布置图、界址图、宗海位置图。
了解政策详情,请点击浏览:南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澳县云澳中心渔港管理章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