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南澳县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工作,根据《汕头经济特区现代产业用地管理条例》(汕市常〔2022〕23号)及有关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汕头市南澳县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第十六届1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印发实施。
一、《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现代产业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和坚实基础,土地资源是支撑现代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细则》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优化我县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及利用效率,合理布局县域产业功能结构,加快补齐现代产业发展短板,积极推进现代产业项目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
二、《细则》包含了什么内容?
《细则》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申报范围和要求,第三章为申报程序,第四章为附则。
三、总则部分包括了什么?
总则部分包括《细则》的制定依据、认定的具体产业项目类型、阐述了认定申报活动的含义及明确了县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职责。明确了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核心产业,应严格遵循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工业不上岛”发展思路,明确排除认定房地产业项目,优先发展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数字创意和现代服务等产业。
四、各类型项目的主审单位是什么?
申报范围和要求部分明确了各类申报认定项目的主审部门以及申报认定的基本条件(包括项目单位资质和项目自身条件)。
1.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科技服务项目、信息服务项目、商务会展项目、电子商务项目、现代物流项目、现代商贸项目;
2.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文化服务项目、体育服务项目、旅游休闲项目;
3.县财政局负责金融服务项目;
4.县教育局负责教育培训项目; 5.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健康医疗项目。
五、申报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报程序中明确了项目申报认定流程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分工。项目单位必须根据申报项目的产业类型如实填报《南澳县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表》,备齐相关资料向县发展改革局提出认定申报,县发展改革局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包括主审部门)进行形式审查(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项目资料完备、填写规范、符合产业目录的应予以受理,送相关产业主审部门进行实质审查;对申报项目资料不齐备或填写不规范的,退回补充完善后重新申报;对不符合《目录》类型的产业项目将不予受理。经主审部门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现代产业项目,送县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进行审查(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出项目准入条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方式、项目发展监管要求;审查意见汇总后,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就现代产业项目的认定、项目准入条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方式、项目发展监管要求等形成汇总意见,报南澳县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认定现代产业项目的,将批转至各有关单位执行。经南澳县现代产业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认定的现代产业项目,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超过期限的需要重新按程序进行认定申报。
六、《细则》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附则中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动态管理办法等相关事项,并对项目申报认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做出了要求。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了解政策详情,请点击浏览:南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南澳县现代产业项目认定申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