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广东唯一!南澳县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
近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授予全国12个县市区“首批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称号,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入选,成为全国首批、广东唯一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

南澳县自试点创建以来,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格局,按照“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走出了一条符合海岛实际的防灾减灾路子,努力在试点创建中当表率、走前列。

同时,紧扣《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标准》“夯实防御基础、提高应急能力、增强减灾实效、服务经济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10项基本条件”“10个一级指标”和“44个二级指标”全面达标或优于创建标准,成为首个通过国家减灾办现场验收评估、复核认定的试点县,全力打造全国示范、推出广东样板。


接下来,南澳县将以此荣获“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为动力,结合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进一步提升组织管理和创建水平,不断巩固和拓展创建成果,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南澳高质量发展,努力发挥防灾减灾的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来源: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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