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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视察
  • 2019-11-14 17:06
  • 来源: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机构: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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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1114日上午,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映山带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社会委和选联任工委有关人员,对南澳县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的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奕生、林永毅参加视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海生和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镇(管委)负责人、各镇人大主席参加了活动。


视察组一行实地察看了后宅宫前盐村、龙地渔村的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察看了硬件设施、公开内容和程序。随后在后宅镇召开座谈会,听取县、镇相关单位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情况汇报。与会人大代表及视察组成员就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黄海生在会上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镇、村,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专项视察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村居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陈映山肯定各级在贯彻实施《汕头经济特区村务公开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条例》执行到位;要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公开渠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让村务公开更加及时、覆盖面更广;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让村务公开运行在阳光下,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为贯彻实施《条例》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来源:南澳人大  编辑:许梓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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