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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与汕头市中心医院签订协议
  • 2017-02-2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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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澳县与汕头市中心医院签订协议


 

    为更加充分发挥南澳县现有医疗卫生资源作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让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惠及海岛群众和游客。2月24日上午,南澳县人民政府与市中心医院签订了医疗机构整体托管协议书。副市长林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黄汉文,市卫计局局长郑衍平和南澳县县长周崇凝等领导以及市中心医院班子成员参加协约仪式。
    南澳县现有1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唯一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另有4家乡镇卫生院。汕头市中心医院是市直属非营利性公立医院,是粤东地区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拥有雄厚的医疗、科研、教学技术力量及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在省内外享有很高的声誉。
    签约仪式上,南澳县县长周崇凝与市中心医院院长许海雄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协议书。相对于汕头市其它区医疗机构和市三级医院所建立的“医联体”的合作形式,南澳县人民政府和汕头市中心医院的合作的内容更加广泛,方式更加紧密深入。通过托管,汕头市中心医院将完全拥有“南澳医院”的决策权、人事权和领导权,同时实施县镇一体化,由“南澳医院”管理4家乡镇卫生院。届时,南澳县的基础医疗设施和总体面貌将有较大改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南澳县医疗机构与市中心医院的深度合作,是一件利岛、利民的大喜事。必将快速提高海岛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南澳县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取得新跨越,让海岛百姓不出家门,就可以享受到三甲医院的医疗服务。副市长林依民在签约仪式上希望南澳县各医疗机构以此为契机,加强与市中心医院的合作,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为发展卫生事业和人民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许梓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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