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海岛动态 > 社会动态
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防范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提示
  • 2026-04-23 09:0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当前,随着降雨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也是误食毒蘑菇中毒的高发时段。野生毒蘑菇毒素复杂、致死风险高,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防范野生毒蘑菇中毒发布如下提示:

  一、认清毒蘑菇的危害

  毒蘑菇的毒素成分各异,中毒症状可分为胃肠炎型、急性肝损害型、急性肾衰竭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横纹肌溶解型、光敏皮炎型7种。其中胃肠炎型和神经精神型最为常见,急性肝损害型和横纹肌溶解型是主要致死类型。

  若误食毒蘑菇,轻者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及视力模糊、精神亢奋、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者可出现溶血、肝脏和肾脏损害,甚至死亡。俗称“白毒伞”的致命鹅膏,误食致死率高达75%,属于剧毒野生菌,切勿采摘、食用。

  二、提高风险意识,坚决做到“三不”

  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野生毒蘑菇的危害性。毒蘑菇种类繁多、毒性复杂,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误食后会严重损害肝肾功能,死亡率极高。民间流传的辨别方法均不科学、不可靠,请坚决做到不采摘、不购买、不食用野生蘑菇,坚决摒弃冒险尝鲜心理,从源头杜绝中毒风险。

  三、谨慎选购食用,远离违规销售渠道

  广大消费者切勿在农贸市场、路边摊、流动摊贩等非正规经营场所购买野生菌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材采购管控,规范建立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严禁采购、加工、售卖野生蘑菇。

  四、强化应急处置,及时报告违法线索

  如不慎食用野生蘑菇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前往医疗机构救治,并保留剩余蘑菇样本,以便快速精准诊疗。发现市场、摊贩违规销售野生蘑菇的,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共同维护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野生毒蘑菇,共同守护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汕头市南澳县政务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4405230001  联系我们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38号  备案号:粤ICP备20008825号  技术支持:南方网  网站地图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