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河豚鱼中毒的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河豚,又名河鲀。因捕获出水时发出类似猪叫声的唧唧声而得名河豚。另有气泡鱼、吹肚鱼、气鼓鱼、乖鱼、鸡抱、龟鱼、街鱼、蜡头、艇鲅鱼等称呼。近几年国内外均有报道因食用河豚而引发中毒,甚至死亡的事件,南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谨防河豚鱼中毒。
1.进食河豚引起中毒的原因是什么?
因为它体内含有河豚毒素,在卵、卵巢、肝脏等部位的含量最高。每年2月至5月为河豚鱼卵巢发育期,毒性较强,肝脏在春季产卵期毒性亦最强。河豚毒素是毒性很强的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毒性为氰化物的1000倍。河豚毒素耐热,一般烹饪加工方法难以去除。除了河豚以外,织纹螺、云斑裸颊虾虎鱼及圆尾鲎也含有河豚毒素,群众往往因辨识错误或不了解造成误食中毒。
2.河豚毒素中毒有哪些表现?
河豚毒素中毒发病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起初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然后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同时伴有四肢无力、发冷、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并有眩晕。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如果抢救不及时,中毒后最快的10min内死亡,最迟4-6h死亡。无有效的解救措施。
3.国家早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食用野生河豚鱼及其制品,那为什么还有人食用中毒呢?
部分群众食品安全风险意识淡薄,不懂食用河豚可能中毒的风险或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中毒;
渔民偷偷涉险捕捞野生河豚并进行销售、食用;
误食、捡拾河豚或含河豚毒素的海产品引起中毒,织纹螺、云斑裸颊虾虎鱼及圆尾鲎均含有河豚毒素;
不法商家违规制售河豚产品。2016年9月,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对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这两种人工养殖的河豚制售作出系列严格规定。仍然有不法商家违规制售河豚产品及其干制品。
4.普通群众如何预防河豚毒素中毒?
广大群众必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忌存在尝鲜和侥幸心理;
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
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南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