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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23时至9月1日23时,汕头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
  • 2023-09-01 10:54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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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1日,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从8月31日23时至9月1日23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全文如下: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12小时内,今年第9号台风“苏拉”(超强台风级)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综合分析研判并报市政府同意,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8月31日23时至9月1日23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实施停课。

  三、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

  四、全市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

  五、全市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类大型商场、综合体、商业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会展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

  六、全市公交、客运、渡口、码头全部实施停运。海湾大桥、礐石大桥根据省主管部门指令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七、广大市民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外出。

  八、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实行“五停”期间,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应急照明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防止高空坠物,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时间十分紧迫,请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省、市防台风工作部署,自觉遵守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告和指令,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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