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南澳大桥禁行对象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桥区禁行对象管理,规范行车秩序,保障桥区安全畅通,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1、根据《南澳大桥运营管理通告》(汕府〔2020〕71号),行人及下列车辆禁止上桥: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残疾人专用车、履带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
2、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3、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桥区交通管理工作,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南澳县交通运输局
汕头市南澳大桥建设管理中心
南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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