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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护苗不松懈!南澳公安联合多部门全力筑牢青少年平安防线
  • 2026-06-20 12:50
  • 来源: 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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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暑期青少年安全保护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整治涉未成年人突出治安乱象,营造安全、干净、有序的社会环境。近日,南澳公安联合县文旅部门、县市监局、辖区各学校等多部门,集中开展暑期社会治安清查、路面交通整治、校园安全宣讲系列专项行动,全方位织密织牢暑期青少年安全防护网。

  全域拉网清查,净化文娱经营环境

  行动中,联合检查组对辖区网吧、桌球室、KTV、夜总会等人员密集、重点涉险文娱场所开展拉网式治安清查。

  本次清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规范张贴未成年人禁入警示标识、是否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和入场核验制度,严厉查处违规接纳、容留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消费、逗留、聚集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场督促各经营业主压实主体责任,严守经营底线,坚决杜绝各类涉未成年人风险隐患,从源头净化辖区社会文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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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路面管控,严查暑期突出违规乱象

  为严防暑期未成年人交通意外、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问题发生,县交管部门科学布控警力,在学校周边、商圈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路段开展定点设卡、动态巡逻检查。

  重点查处未成年人违规进入娱乐场所聚集游荡、未成年人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行为。针对查处的违规行为,执勤民警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现场对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讲,明确告知未满16周岁严禁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成年人严禁进入娱乐场所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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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宣讲进校园,上好暑期平安第一课

  暑期是溺水、交通、诈骗、意外伤害事故高发时段。为提前筑牢学生安全思想防线,社区民警深入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暑期法治安全进校园宣讲活动。

  结合真实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广大师生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法治意识,自觉远离不良场所、远离违法行为。重点聚焦防溺水安全,详细讲解野外水域危险隐患、溺水自救、互救、求救常识,反复重申防溺水“六不准”原则,警示全体学生坚决远离水库、河道、池塘等危险水域。

  同时,民警围绕交通安全、电信反诈、校园防范、应急避险等重点内容开展全方位科普,现场解答学生安全疑问,让安全知识、法治理念真正入脑入心,全面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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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为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电动自行车交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

  防溺水“六不”原则: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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