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依法拘留山火肇事人员
自2025年底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以来,南澳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全面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创新性提出森防特护期“十项巡查”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强化林区巡护,坚持人防、技防、物防协同发力,织密全域防火安全网。经阶段攻坚,全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但仍有个别群众漠视禁令、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火情。



2026年3月31日,我县云澳镇新山附近发生火情,经查,系当事人在山上扫墓时,燃烧香烛和纸钱,后引发山火。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调查,并对涉事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以示惩戒。

森林防火重于泰山。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森林禁火区域禁止上坟烧香、点烛、烧纸钱、吸烟、野炊等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规定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南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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