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将至,市民外出消费、走亲访友、聚餐活动明显增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特此发布消费安全提醒:
一、采购渠道要正规,标签查看要仔细
选购食品时,要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并注意索取并保留相关购物凭证。选购预包装食品,要查看包装上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内容,产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标识不清、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包装损坏的食品。
二、外出用餐要谨慎,合理饮食树新风
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餐饮单位,就餐前要注意查看店内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谨慎选择生腌制品等生食水产品、凉拌菜、野生菌等高风险菜肴;剩菜剩饭要主动打包,杜绝餐饮浪费;就餐后请索要正规发票或消费收据并做好保存。
三、网络订餐莫大意,安全卫生掌握好
消费者在网络上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以缩短食物运送时间;不建议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不建议向没有平台售后管理的经营者私下订购餐品。在收到餐食后,要记得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食品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野味诱惑要抵制,合法来源需牢记
自觉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坚决做到不购买、不食用野生河豚鱼、鸟类、蛇类等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野生动物可能携带大量寄生虫、细菌和病毒,例如野生河豚内脏、血液等部位含剧毒河豚毒素,0.5毫克即可致命,且烹饪无法完全破坏毒性,易导致神经麻痹甚至死亡。合法养殖的河豚产品需为经国家审核的加工企业预包装产品,并附有可追溯二维码。
五、主体责任落到位,安全意识莫放松
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材料,并仔细检查、验收,严格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禁止经营野生河豚鱼、鸟类、蛇类等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禁止在经营场所、招牌、菜单中宣传含有野生动物字眼的菜式。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彻底、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
节日期间,南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力度,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者经营禁止使用的野生动物、消费欺诈、服务质量、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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