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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南澳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情况公布
  • 2024-03-11 20:27
  • 来源: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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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30日至8月18日,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一至三巡察组对后宅镇北面村、新乡村、西山农村、西山盐村、城北社区、港畔渔村、港畔农村、宫前盐村、城东社区、光明村、南光村、永兴村和城南社区等1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各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意见,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陆续向社会公布整改进展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北面村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以及推动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针对村“百千万工程”重大事项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加强村脱贫户走访,完善数据收集和管理,加强监督和核查;制定2024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对现有资源进行盘活利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监管机制、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执行租金收取管理制度,防止拖欠情况发生;对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实和清理;加强对差旅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上一轮巡察整改相关工作,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新乡村党总支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以及推动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每月按时实地遍访所有脱贫户;制订执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年度活动计划并长期坚持,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作用;完成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和设备配套;加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预算细化,抓好村记账人员学习培训,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管理;对村办公大楼改造工程和老年活动中心进行专业结算、在建工程结算、长期挂账冲消;对村应收账款长期挂账进行清理结算;完善《后宅镇新乡村村务自治章程》和《新乡村集体经营财务管理制度》的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完善发展党员相关资料。

  西山农村党总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以及推动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盘活村坑内果林场、原机械厂仓储项目等集体资产,通过三资平台交易,增加村集体年收入;对破损严重排灌沟渠进行修复,增设地下水井、建设农田机耕路配套设施;完成小型山塘蓄水池建设;完成农田返租220亩;对违法用地建设行为及时进行整治清除;党总支部及下属各党支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召开村班子警示教育会议,专项研究工程管理,建立村工程管理的机制、沟通机制、学习机制;对村历史挂账及死账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销账;研究修订第八届《村委会<村务规范化管理>自治章程》《南澳县后宅镇西山农村经济联合社第八届财务管理制度》;村党组织负责人同负责发展党工作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压实责任,进一步规范党务工作流程;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配备条件。

  西山盐村党支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支部会、省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推行支委联系群众制度,定期进村入户走访群众;结合“百千万工程”的实施,研究并制定西山盐村发展规划;严格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补回遗失的村委会办公址集体建设用地土地证1份;加强乡村振兴常态化机制落实;发挥村级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合理使用存量资金和专项资金;对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理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形成应收账款清理方案并分阶段清理;规范开展支部党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补齐党员入党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发展党员相关资料;根据上一轮巡察反馈意见及这次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自纠,落实整改3项内容。

  港畔农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开展东畔大坑电线整治,加强对东畔大坑巡查监督力度;对绿柳园旁堆放建筑废料进行清理,拆除绿柳园旁垃圾分类亭,取消该垃圾分类点;对监委会成员岗位补贴进行入账;填写每月现金收支明细公布表及银行存款收支明细公布表,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布;停止收取宅基地建房管理费、自建房文明施工保证金;向后宅镇三资平台提交录入环城东路8间铺面及环城东路东侧集体土地合同书;重新核算党费,做好台账管理,并提交备案;制定《港畔农村监督委员会印章使用登记制度》,规范印章使用登记;对内湖生态园项目固定资产进行结转,催缴内湖生态园租户欠款7.7万元。

  港畔渔村党总支部:召开总支委员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联合挂钩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辖区乱堆乱放杂物进行整治,清理积水和卫生死角;更新并公开《港畔渔村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及其成员情况表》;完成停车场位置3亩地集体建设用地的确权工作;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学习《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公章使用登记;积极申请拨付环城东路集体用地基础回填平整项目剩余专项资金,收到工程款后及时进行账目结转;召开第一村民小组户代表会议,补选港畔渔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

  宫前盐村党总支部:组织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及下属党支部委员会传达学习2023年中央1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辖区石油气供应点专项检查,发现消防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渡头片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1次,组织清除渡头片区杂草、垃圾及平整路面;对宫前盐村党群服务中心三、四楼进行修缮和提升;邀请会计师开展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业务培训;清退全部建房施工文明保证金,村与村民双方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将出租渡头片区临时用地资产信息上报,并录入“三资”系统;全面清查村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越权授权条款,各户村民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度;追缴监委会组长、7位离退休干部党费;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过会表决,完善辞呈手续。

  光明村党总支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清理西畔大坑光明路段野草、水面漂浮垃圾;修改直排污水管道,并入镇污水系统,修缮排污不规范养殖户设施;对辖区乌坑片住宅区进行三线整治;对具有耕种条件农田进行复耕整治,对沈公坑撂荒农田5亩进行复种;引进西山农四季农场大型企业进行农业生产合作;对“中兴路集体用地”涉及重合住户进行调整,解决历史存在问题;退回全部自建房文明施工保证金;完善临时租赁合同,避免旧村址租赁集体收入损失;追回部分拖欠农村集体租金。

  南光村党总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参加培训班,理清2024年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制定2024年发展计划;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财务管理培训,严把审核关;追回超发补贴部分,补齐凭证附件材料;严格现金管理使用,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对有误的合同进行修订并签订补充协议;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对不按指定专项用途进行开支使用的专项资金做调账处理;追讨拖欠租金14宗,剩余5宗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调整“三资”管理工作分工;加强党务村务公开工作。

  永兴村党总支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观看主题教育专题培训会视频;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党日活动;联系闲置土地权属单位,将土地归由村暂管,开展环境整治;对辖区内“三线”进行整治,在20余处外露的电线杆粘贴警示标识;梳理村集体资产,出租4间铺面;加强学习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新一年意识形态工作;清退超发补贴、慰问金;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党务村务公开建设工作;强化考勤工作制度;明确党建分工,部署党总支部党建工作;改造修缮永兴村党群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培养储备3名后备干部;组织召开警示教育纪律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城北社区党委: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党委会、支部委员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等共计28场;按照规定要求核定团员当月应上缴团费金额,及时跟进督促缴纳,并将团费收缴情况及时登记入档;组织社区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业务培训班;改正支付社保费方式,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将社区所有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财务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修改第七届《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章程》;组织学习培训财务监督管理相关条例。

  城东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部署意识形态思想理论的常态化的学习并制定新一年工作计划;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补齐支出相关合同和佐证材料;开展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公示栏更新;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定新一年工作计划;组织各党支部召开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对“两委”干部重新进行职责分工,并对党员名册进行梳理更新;建立健全公章使用登记手续和监管机制。

  城南社区党委: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制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意识形态方面相关思想理论学习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定专员负责;收回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误工补贴;规范发放政府补贴形式及补贴发放流程;组织学习财经知识;清退文明施工保证金;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支出凭证附件资料进行查漏补缺;严肃组织生活,学习基层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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