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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23007019492M/2024-00662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0-25
名称: 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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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公布《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表》(附件),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入围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1月1日(09:00-12:00,15: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秘书股(地址:汕头市南澳县隆澳大街154号政府大院县政府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754-86803422)

  3.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

  (4)打印《南澳县委(县政府)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报名表》,要求打印成正反两面共一页A4纸,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本人亲笔签名;

  (5)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

  (6)择业期考生提供无缴纳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

  (7)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未按指定时间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核。

  2.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

  二、面试有关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密切关注。

  附件: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表.xlsx

中共南澳县委办公室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