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决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日常文电的处理、草拟、审核以及县政府名义制发的文件及印发、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助县党政领导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做好财务核算。
(四)负责县政府重要会议的记录、起草,起草和修改县政府工作报告、领导同志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动态,向县政府和上级政府报送信息、综合和调研等方面的材料。
(五)负责受理全县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重大信访事宜,对全县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县党政机关明传,密码电报的传递呈阅和本地区密码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对泄密文件进行查处,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培训保密干部工作。
(七)组织开展国家安全问题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八)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工作,按照规定制发党内规范性文件,抓好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承担组织协调全县党内规范文件报备、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职责;承担服务县加强领导立法相关工作,以及以集体名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及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十二)贯彻执行中央、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档案工作行政管理职责。
(十三)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外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县委工作要求,制定外事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县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承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因公出国报批工作。
(十四)沟通地方党政与部队联系,密切军政、军民之间的关系;负责县直机关人武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秘书股(外事管理股)
综合股
文电法规股
行政股
政务信息股
机要股
保密股
档案管理股
政策研究股
改革工作股
信访股
总值班室
军民融合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隆澳路县政府大院
邮政编码:515900
办公时间:8:0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754-8680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