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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523007019492M/2022-00217 分类:
发布机构: 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06
名称: 关于追认章吟春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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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认章吟春同志为革命烈士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

  章吟春,中共党员,女,1911年出生,南澳县后宅镇三格池边人(现户籍地南澳县后宅镇北面村)。1927年在蔡盖清等的培养下参加南澳渔民革命,1930年10月21日至30日,在潮安鹳巢参加革命期间因叛徒出卖被捕,受尽敌人的折磨后于1930年11月3日在汕头遭敌人杀害。

  经南澳县人民政府第16届5次常务会议审议,认为章吟春同志参加革命、被捕及牺牲情节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 第四款、《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章吟春同志符合评烈士条件,拟向汕头市人民政府进行申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向南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54-89803026,联系人:王铄)。

  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6日至4月19日止(10个工作日)

南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