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吟春,中共党员,女,1911年出生,南澳县后宅镇三格池边人(现户籍地南澳县后宅镇北面村)。1927年在蔡盖清等的培养下参加南澳渔民革命,1930年10月21日至30日,在潮安鹳巢参加革命期间因叛徒出卖被捕,受尽敌人的折磨后于1930年11月3日在汕头遭敌人杀害。
经南澳县人民政府第16届5次常务会议审议,认为章吟春同志参加革命、被捕及牺牲情节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第三条 第四款、《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章吟春同志符合评烈士条件,拟向汕头市人民政府进行申报,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向南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反映(联系电话:0754-89803026,联系人:王铄)。
公示时间:从2022年4月6日至4月19日止(10个工作日)
南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