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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00000101/1486-01498 分类: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7-02-09
名称: 关于落实《南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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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南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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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南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
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县直各有关部门:
《南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业经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县政府以南府〔2016〕10号文印发。为切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根据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结合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要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的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明确政府职责。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落实责任主体。根据职能分工,着重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牵头部门,对需要镇(区)着力推进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镇(区)人民政府(管委)。
(三)明确工作重点。围绕《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突出分解落实约束性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四)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加强与本单位下属部门和其它单位的沟通协调,对于牵头推进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要认真指导各下属部门推进落实;同时,要联合各配合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体系。
二、主要目标与重点任务的责任分工
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中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的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生态型海洋经济强县”、“国际知名旅游海岛”和“美丽健康幸福南澳”的目标,坚持“旅游强县、海洋强县”战略,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和国家5A级旅游区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强大动力,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注重生态优先,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着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南澳建设成为海洋经济强县和国际知名旅游海岛。
(一)预期性指标责任分工
1、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牵头)
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县发改局、县统计局牵头)
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5%;(县统计局牵头)
4、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县经信局牵头)
5、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县农业局、县海渔局牵头)
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县财政局牵头)
7、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年均增长15%;(县统计局、县发改局牵头)
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4%;(县经信局牵头)
9、外贸进口总额年均增长10%;(县经信局牵头)
10、外贸出口总额年均增长9%;(县经信局牵头)
11、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左右;(县卫计局牵头)
1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县统计局牵头)
13、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2%;(县统计局牵头)
14、恩格尔系数小于43%;(县统计局牵头)
15、每万人口拥有医生数达19人。(县卫计局牵头)
(二)约束性指标责任分工
人口自然增长率小于9‰;(县卫计局牵头)
城镇登记失业率小于3%;(县人社局牵头)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98%;(县人社局牵头)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县人社局牵头)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县教育局牵头)
单位GDP能源消耗五年累计下降8%;(县经信局牵头)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达到90%;(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牵头)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2%;(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77%;(县农业局牵头)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7m²。(县住建局牵头)
《纲要》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牵头单位要根据有关目标要求,提出分解到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的方案,报县政府审核后下发,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要确保完成。
(三)重要任务责任分工
1、优化空间布局
(1)完善城乡空间布局。打造“一城二区二镇”的城乡空间布局。(县住建局、规划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旅游局、统计局、经信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优化产业空间结构。打造南澳县三大产业带。(县住建局、规划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旅游局、海渔局、农业局、经信局、港口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3)城区扩容提质。科学开发海岸线资源,建设龙门湾(后江湾)围海造地项目和长山尾围海造地项目。(县住建局、规划局、海渔局牵头,县发改局、港口局、国土局、旅游局、农业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1)统筹城乡规划及管理。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严格城乡规划管理。(县住建局、规划局牵头,县发改局、旅游局、国土局、城管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扭转,鼓励引导农村经济发展,增强城乡互动发展能力。(县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旅游局牵头,县经信局、农业局、海渔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3)统筹城乡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城乡公共财政体系,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农业局、住建局、卫计局、宣传部、水务局、国土局、教育局、人社局、交通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4)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基础设施管理新模式。(县住建局、规划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务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财政局、人社局、经信局、城管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3、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现代渔农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发展深加工业,推进现代农庄建设,发展精致农业,优化渔业生产,健全渔农业服务体系。(县农业局、海渔局牵头,县发改局、国土局、旅游局、经信局、质检局、安监局、港口局、行政服务中心、金融办、人社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滨海旅游业。创新旅游管理体系改革,培育旅游龙头企业,实施差异化战略,推动各镇特色化发展旅游业,开发独特海洋资源,发展新型旅游产品,加快推进“东海岸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挖掘历史文化,深化旅游体验。(县旅游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经信局、农业局、人社局、海渔局、国土局、台办、宣传部、行政服务中心、金融办、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3)清洁能源产业。在现有风力发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以海上风能发电为主,太阳能、海洋能为辅,风力机研发和观光游览配套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旅游局、海渔局、住建局参加)
(4)现代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构建以滨海旅游、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商贸餐饮、房地产和家庭服务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体系。(县发改局牵头,县旅游局、金融办、经信局、住建局、海渔局、港口局、公路局、交通局、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台办、人社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完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县交通局、公路局、港口局牵头,县发改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完善交通安全保障体系。推进设施养护、平安交替专项工作。(县公路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局、卫计局、城管局参加)
(3)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安排各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重要工程的建设工作。(县水务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城管局、海渔局牵头,县发改局、交通局、旅游局、农业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5、保障和改善民生
(1)实施精准扶贫。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完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县农业局牵头,县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金融办、财政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促进就业增收。积极促进充分就业、激励引导创业富民,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共同富裕。(县人社局牵头,县经信局、金融办、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参加)
(3)健全社会保障。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要求,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民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国税局、地税局、水务局、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残联、团委、妇联、总工会、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4)提升社会事业。加快发展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事业,扎实做好人口工作,提升全民素质。(县教育局、卫计局、民政局、宣传部牵头,县人社局、旅游局、海渔局、农业局、台办、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构建安全生产“一岗双职”责任体系,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县安监局、食药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计局、质监局、人社局、经信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6、建设绿色低碳海岛
(1)加强环境保护。加强海岛周边的环境保护,促进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环保决策机制,落实环境管理相关机制。(县环保局、住建局牵头,县国土局、海渔局、水务局、城管局、旅游局、民政局参加)
(2)加强节能减排。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目标,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体制机制,建立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机制。(县经信局牵头,县环保局、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城管局、金融办参加)
(3)推进生态建设。提升水产绿色低碳加工业,开发建设一批生态型项目。(县经信局、环保局、住建局牵头,县海渔局、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4)增强环保意识。(县宣传部、环保局、住建局牵头,县旅游局、经信局、农业局、教育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7、以“互联网+”推动智慧海岛建设
(1)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旅游相关信息互动终端建设,推动海岛物联网设施建设,提升互联网接入水平。(县经信局牵头,县旅游局、住建局、公安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2)以“互联网+”推动渔农产业升级。以互联网技术推动智能养殖、开发线上市场、建设特色农林产业网上平台,保障海上与岸上联系。(县经信局牵头,县海渔局、农业局、行政服务中心参加)
(3)推动智慧旅游海岛建设。大力发展在线旅游新业态,支持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推动智慧型旅游景区建设,推进金融IC卡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互联网+交通”建设,推动旅游公共信息的开放和共享。(县经信局牵头,县旅游局、住建局、金融办、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参加)
(4)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能力,扩展互联网在政务上应用领域。(县经信局牵头,县党政办、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8、全面深化体制改革
(1)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加强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县党政办牵头,县发改局、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室、财政局参加)
(2)推动投融资机制改革。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促进重点领域投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行政服务中心、金融办、水务局、教育局、卫计局参加)
(3)推进经营海岛机制改革。推进海岛运营模式、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旅游经营管理机制、农村综合配套的改革。(县交通局、环保局、旅游局、农业局牵头,县住建局、国土局、城管局、行政服务中心、财政局、农业局、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参加)
(4)推进依法治县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推进法治南澳建设。(县法制局牵头,县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司法局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地区落实重点工作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并在实施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落实。每年11月底前将当年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报县督查室,并抄送县发改局。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各参加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测,实施评估。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县政府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各牵头单位要于2018年4月前,将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要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政府,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各部门、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要加强对《纲要》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各部门、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附表:
1、南澳县“十三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责任分工表
2、重大项目责任分工表
 
 
 
南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附表1  南澳县“十三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责任分工表
 
指标
2020年
目标
五年年均增长(%)
责任单位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24.24
9
发改局、统计局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3.94
9
发改局、统计局
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
45
-
统计局
工业总产值(亿元)
11.97
8
经信局
农业总产值(亿元)
19.13
3
农业局、海渔局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亿元)
3.45
10
财政局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亿元)
95
15
统计局、发改局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38.36
14
经信局
外贸进口总额(万美元)
56
10
经信局
外贸出口总额(万美元)
554
9
经信局
人口自然增长率(‰)
≦9
-
卫计局
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岁)
76岁左右
-
卫计局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万元)
1.63
12
统计局
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万元)
2.15
12
统计局
城镇登记失业率(%)
≦3
-
人社局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98
-
人社局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
100
-
人社局
恩格尔系数(%)
≦43
-
统计局
每万人口拥有医生数(人)
19
-
卫计局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7
-
教育局
单位GDP能源消耗下降(%)
五年下降8%
-
经信局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
90
-
住建局、城管局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92
-
水务局、住建局
森林覆盖率(%)
77
-
农业局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17
-
住建局
注: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020年绝对数按当年价预计,增长速度为实际增速。

 
附表2 “十三五”重大项目责任分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单位
纳入市项目
总计(16项)
 
基础设施项目(4项)
 
(一)
交通运输项目(3项)
 
1
南澳环岛公路
公路局
2
南澳烟墩邮轮港区
港口局
3
南澳游艇码头
旅游局
(二)
能源保障项目(1项)
 
1
汕头市南澳县近海风电场项目
经信局
产业扩能增效项目(2项)
 
(一)
创新驱动
 
(二)
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
技术改造
 
(四)
电子商务
 
(五)
现代服务业(1项)
 
1
南澳对台贸易综合服务基地
台办
(六)
产业园区
 
(七)
农业渔业(1项)
 
1
广东省汕头市云澳示范性渔港建设项目
海渔局
城区扩容提质项目(6项)
 
1
龙门湾(后江湾)围海造地项目
后宅镇
2
长山尾围海造地项目
后宅镇
3
鹿仔坑至牛母礁头路段改道工程
公路局
4
西竹路建设工程
公路局
5
环城西二路建设工程
交通局
6
南澳古沉船博物馆
文广新局
生态环保项目(3项)
 
1
青澳国家级海洋公园
青澳管委
2
南澳县节水减排工程
水务局
3
青澳湾、云澳镇、深澳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青澳管委、云澳镇、深澳镇
民生保障项目(1项)
 
1
一所大学
教育局
纳入县项目
总计(7项)
 
产业发展重要项目(1项)
 
1
后江现代渔港(二级)建设项目
后宅镇
旅游业重要建设项目(3项)
 
1
云澳渔乡风情小镇
云澳镇
2
后花园乡村生态旅游区
深澳镇
3
澳前宋文化公园项目
云澳镇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3项)
 
1
环岛供水联通工程
水务局
2
全岛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城管局
3
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厂
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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