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南澳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目前汕头市南澳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的研究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现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汕头市南澳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
项目性质:修复
建设概况:汕头市南澳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位于汕头市南澳岛,项目包括5个整治修复项目工程的建设,包括赤石湾十里银滩整治修复项目、烟墩湾整治修复项目、金澳湾整治修复项目、竹栖肚湾整治修复项目和龙门湾整治修复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1。项目分别位于5个海湾,按各个海湾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海岸整治、近岸构筑物清理与清淤疏浚整治、自然岸线恢复、海湾生态保护、生态廊道建设、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等整治行动。南澳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恢复南澳岛赤石湾“十里银滩”、烟墩湾、竹栖肚湾、龙门湾、金澳湾等海岸自然面貌,改善海岸环境,美化海岸景观,带动南澳城区主干道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项目的开展将使南澳岛海湾海滩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维护,有利于恢复海岸带自然面貌,保持砂质海岸的稳定平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景观,有利于提高周边海域环境质量,维护海岸带生态安全。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澳县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南澳县后宅镇海滨路东段
联系人:黄晓钦
联系电话:0754-86802277
邮编:515900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福丽宫品牌基地5号楼2单元508室
联系人:李工
邮箱:1224006001@qq.com
联系电话:010-56546495
邮编:100076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报告书修改完善——报告书批复。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在本网站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告知。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书面意见均可。
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在本网站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7年2月8日至2017年 2月21日。